一枪制敌的困惑:警用手枪的威力

和军用手枪追求大威力不同,警用手枪的使用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尤其是我国的法律规定警方使用枪械制服犯罪分子是必须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这就要求警察必须在最关键的时刻一击制敌,不然穷凶极恶的歹徒就有可能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对警察自身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前不久发生在深圳的人质劫持事件中,2名警察连续向犯罪分子射击12枪才将其彻底制服。而根据一般的警匪交火记录,双方枪战的发射量一般不会超过5发。而这一次仅警方发射量就达到如此之多,却是令人匪夷所思(劫匪是持刀还不是持枪的)。
      
        对于这一次行动所使用的枪械,是我们大家都比较熟悉的64式,而且其威力较小也是众所周知的。面对事后的诸多质疑,深圳警方辩称之所以使用威力较小的手枪,是担心大威力手枪侵彻力太强,会击穿凶犯后误伤群众。这种观点似乎非常合理。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我国传统的老三枪(54、64、77)以及现在的92式都存在着穿透力不足的现象。尤其是有些凶犯依靠建筑物为依托,负隅顽抗或者驾驶汽车进行逃逸时,手枪的穿透力明显不足。我国的警用枪械过分的追求安全性,却忽视了枪械本身的功能是其杀伤性。因此使得许多警察在办案中无法把握最佳的射击时间。加上法律规定一些情况下必须先鸣枪示警、人群密集区不许射击、射击时应采取跪地斜上射击姿势(使得子弹击穿罪犯后按照斜上角飞出,避免伤及无辜)。这样一来看似群众安全了,但是警察和人质的安全却失去了保障。
      
       在下曾经举过美国警察的例子,就是美国警察在七八十年代曾经用警用左轮手枪代替传统的M1911手枪,结果造成了很多起与歹徒交战无法击倒罪犯而使得罪犯有能力继续还击造成警察伤亡的的案件。众多警察纷纷停职以示抗议,要求政府配发大威力手枪,否则拒绝上岗,最后不得不将M1911重新作为警用手枪使用才平息了这场风波。1996年美国洛杉矶银行劫案,身穿重型防弹衣手执AK步枪的歹徒根本无惧警方手枪的射击,甚至在火力上压制住了警方,直到警方使用步枪才将其制服。因此美国警方的枪械管理制度较为宽松,只要警局经费允许,警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提出申请采购枪支,这就使得美国警察现在的配枪型号较为驳杂。从威力较小的通用左轮,到威力适中的伯莱塔、格洛克,还是大威力的史密斯左轮应有尽有。而我国警察的配枪制度则十分严格,一般都不是专人专用,只是遇到紧急情况后临时派发,警察也缺少能够选择的机会,跟别说还能和上级机关讨价还价了。不过为一时的欣慰的是我国的枪支管理制度极为严格,民间也极少能够得到像样的枪械,因此警察面对的实际压力较小。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真到了危机关头,我们也不能拿警察和群众的生命去冒险。

[ 本帖最后由 diaojun2005 于 2010-7-4 16:40 编辑 ]
评论(269)



民警佩枪威摄不法风气,武警持枪应对实在的罪恶,特警舞枪保护特殊场合!



那些警察是香港枪战片看多了吧,真的以为用枪打个人非得不停地打不可。



引用:
原帖由 diaojun2005 于 2010-7-5 08:34 发表
在中国人质危机中,通过谈话上前直接制服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而在行动中直接击毙的(追逃)都是手枪和微冲的战果。而使用狙击手的概率微乎其微,就连美国国内的警察局也没有专门配备狙击手,更何况中国?遇到突发事 ...
这位仁兄跟狙击较真啊? 我在大城市的确亲眼目睹过武警狙击劫持犯的过程(距离绝对超乎你想象,非常近,不过隐蔽的很好),虽然警用狙击枪并未普及到二线三线城市,而且目前中国警用狙击基本上还是老式85/88的(军械改装),但狙击的威慑力是不言而喻的。

另外我也百度了一下你引证的深圳枪击案例,12枪并不能证明什么,基本上前面3~4枪可以解决问题,后面纯粹就是泄愤罢了。更何况12枪是两名便衣同时打出的。(很多论坛针对后面额几枪是否应该发射都有过激烈的争论,不妨可以百度一下看看)

在中国,警察的威慑力已经足够,警用枪械是要改良而非加大威力,没有谁希望被警察跳弹误伤后断胳膊断腿的。警用装备是可以升级的,比如防护面具、警盾、防爆警车等,在防止暴乱冲突中起到缓解作用。

PS:你引证深圳劫持案例,个人看来比较苍白,足不能证明目前警用枪械需要升级的必要。相反,多训练,能一枪制敌才是警察的重点(注意,是制敌而非毙敌)。 上海等大城市,狙击手的任务是让犯罪嫌疑人丧失继续犯罪的能力,保护人质的安全,而非爆头等一枪毙命的。这个跟国外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中国国情和美国怎么同,美国人人有枪,美国警察当然要配备威力大的手枪了,中国绝大部分犯罪分子作案都无配备枪械,何需用大威力手枪呢?

jamesx029 该用户已被删除


貌似中国的警察能摸到枪的还真不多,一旦有用枪的机会又都是武警冲在最前面,警察根本没啥露脸的机会嘛



中国的警察素质不行,我有个朋友是警察,他一年只有一次实弹射击训练,而一些身体训练基本没有。这样的警察怎么可能有出色的办案能力?



回复 25楼 的帖子
倒不是个人和狙击手作对,在下经常去部队进行学术交流。狙击手我也接触过,他们经常进行实战观摩演练,他们自己都承认平时能用到他们的机会很少,国内的狙击案例也少得可怜。99年发生在黑龙江的爆炸案就是对狙击手过度信任,一枪没有打中歹徒,使得歹徒引爆了身上的土质炸药,当场炸死2个警察,炸伤3个,从现场视频看相当的触目惊心。
深圳警方那个案例,首先是警察枪法不好,首发就没有命中,而且当时歹徒在一个类似于岗亭的小建筑中,狙击手根本没有射击角度。前面几枪打中了匪徒,但是子弹击碎玻璃后威力更加削弱了。他还能挣扎起身,为了不威胁人质,才有了后面的射击。



我觉得,枪不是根本,根本是在这些枪压根没打中人吧,1枪打中你的身体,保证你马上倒.
别以为子弹穿过身体时,会不疼啊?很多人是被疼死而不是流血过多死的



连刀都管制着呢,还指望枪?没看到东东和和尚用的是什么枪阿?只要在各大寺庙里面驻扎消防队就稳定了,明白?内部有左轮和小撸子足够,对付恐怖分子么,请看乌市和青铜峡.



威力小的还是比较好啊,如果误伤了人怎么办,开枪的人终身都会有负罪感的,现在劫持人质警察的作用基本不是很大的,一般有劫持的,都是一两百的警察把罪犯先围上,然后让武警的狙击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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