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willinms 于 2012-9-19 17:56 发表 
二战同盟军战胜后签署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可是日后联合国成立的基础和法理依据。
后面的“联合国会员国间之关系,应基于尊重主权平等之原则。”被你无视了。
要发就发完整点。请看77条丑款。
第七十七条
一、托管制度适用于依托管协定所置于该制度下之下列各种类之领土:
(子) 现在委任统治下之领土。
(丑) 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或将自敌国割离之领土。
(寅) 负管理责任之国家自愿置于该制度下之领土。
二、关于上列种类中之何种领土将置于托管制度之下,及其条件,为此后协定所当规定之事项。
第七十八条
凡领土已成为联合国之会员国者,不适用托管制度;联合国会员国间之关系,应基于尊重主权平等之原则。
我真不知道你发77条出来对你有什么用。
77 78条是一体两面。也就是说假如当时中国真的认为钓鱼岛是自己的,那无论是根据77还是78条,他都有完全的义务和能力将钓鱼岛划出在美国(联合国)的托管区之外,这里面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哪怕你说国民党卖国没这样做,49年后的PRC也有足够的时间在旧金山和会之前这样做,但它也没有。更别说那伟大的人民日报社论,尖阁诸岛都出来了。
是了,我不是说“没声张就没主权”,主权不是靠说回来的。事实是当时没人将钓鱼岛当做自己的领土,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之后从托管变成日本的了。“说”没任何用,现在的问题是你既不说还不要,实际上也没控制过。然后你忽然回来翻族谱说这是祖上留下的,人家日本在那连围墙都起好了,你觉得他会心甘情愿退还给你。
忘记和你说了,上世纪80年代中国对钓鱼岛的主张是“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国在79年正式通过外交渠道向日方提出这个要求。真要中国100%占理你觉得在你心里崇高无比的邓小平会提出这样在粪青眼里绝对是丧权辱国的解决方法吗。
论证中日会不会开战可以从无数个角度论证,我选哪个角度似乎还轮不到你教我。现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开战的本钱,当权的更不想开战。所谓的“抗日情绪”不过是党内不同派别弄出来的虚火,你认为论证空洞是你的事,还是那句,有本事拿证据来驳倒我(很明显你做不到),而不是说什么“偏袒日方”。
要知道我举的那么多证据没一个来自日本,假如连引用人民日报和联合国宪章都被称为偏袒日方,那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