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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证据问题:QQ记录是不该出现的

吾夜 2008-12-12 10:18

因为我玩过qq版的杀人游戏!
在那里,别说是聊天记录!
截图都没人信!
PM不一样可以伪造?
与其限制还不如放开,当然,为了游戏不太乱,还是应该把细则指定详细!

不然,到时qq/msn/截图;满天飞 也挺要命的!
仅供参考!

Xdents 2008-12-12 10:24

我反正觉得不能把聊天记录帖出来
不然你帖一段我帖一段
看都不想看
玩着也没什么意思了:s_1:

超団長 2008-12-12 11:55

老鸟自然知道可以作伪的东西不可信,就是有时候新人或许会受影响。
所以如果要一刀切地全部禁止我是没有意见的,但我本身的意思是这些本来就算不上什么证据。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08-12-12 12:01

我对所有复制过来的记录持不相信的态度……
也觉得不该信,但有人要信那没办法!
还是觉得应限制使用!

没落的王子 2008-12-12 13:47

:lol: :lol:
还是那句话,贴来出来的聊天记录最好不要出现在以后的杀人游戏.
这也能为开始玩的玩家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i] 本帖最后由 没落的王子 于 2008-12-12 16:22 编辑 [/i]]

没落的王子 2008-12-12 13:50

不管你相不相信那些所谓的证剧也好.
这样都已经违反了当初定立的游戏规则!
不可用证剧证明你的身份!不可私下PM同组不同伙(也就是不是和你同一个团队的)的玩家讨论游戏.
这些大家没有忘记吧!
你把聊天记录贴出来了.无非就是想证明你自己的身份嘛!

[[i] 本帖最后由 没落的王子 于 2008-12-12 13:53 编辑 [/i]]

彩虹之魅 2008-12-12 19:12

关于用聊天记录来   证明的方式    可以说是有点猥琐的策略   就其本身来讲不算违规  但客观上给其他玩家造成了一个  可能被误解的信息   可是如本期  当阿酷贴出聊天记录后  第一时间对手方也拿出个伪造的记录来  其实局势仍没有变  是真是假也很难变得请  那可能对现在的讨论就会少很多了
不过我是不太赞成  贴聊天记录的   同意今后完善规则    (就是禁止使用复制各种记录 )

吾夜 2008-12-12 22:42

回复 29楼 的帖子

王子你说到关键了,为了以后的游戏更好地发展下去~
我们应该把游戏规则制定清楚!
因为我们能从这个游戏里交到更多的朋友,享受更多的快乐!
我们有义务把它维护好!

lovelj 2008-12-13 02:25

使用qq聊天记录, 就是一种投机取巧, 走捷径的行为!

先分析一下贴出qq聊天记录者的想发, 直接贴出聊天记录, 简直方便快捷, 只需要修改一些文字, 直接复制出来就可以了, 简单一点就是你可以用我也可以用, 而且不需要过多的思考.  一个新人可以这样做, 一个老鸟也可以这样做, 但是, 这样有意思嘛? 满天的qq聊天记录贴出来, 看者就不觉得反感嘛?

另外, 贴出qq记录根本就锻炼不了推理分析能力, 和文字表达能力,  与其贴出qq记录, 倒不如将qq里面讨论的观点以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 其实目的都是要证明自己的身份, 那么为什么就偷懒贴出聊天记录, 而不用自己的话把疑点分析说出来呢?  

先不论所谓的证据真实与否, 但是靠这种手段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不觉得太低劣无耻了嘛?  靠"道具"的帮助, 而不是自己严密的推理逻辑过程来取得信任, 即使赢了, 光彩嘛?

fcsm 2008-12-14 18:15

我比较赞成超团的意见,

在游戏过程中,
其实,杀手在很多时候无非是不停地捏造自己是好人的证据

所以,我的观点是:任何可以被想象到的事物都能引用进来,那样也许会更疯狂,因为2.0以上版本本身就带有无限的可能性。相信,在以后的游戏中会更精彩!

yalohoo 2008-12-15 19:16

要不,再开一个百无禁忌版吧!反正里面的所有证据都有可能是假的!也就没人反对这个违规那个违规了!呵呵!个人看法!:smoke

农药害死花 2008-12-15 23:54

关于用聊天记录来   证明的方式    可以说是有点猥琐的策略   就其本身来讲不算违规
以上彩虹的定义应该是公允的。

否决发聊天记录,对于游戏的可玩性和趣味性并没有影响。毕竟对于版杀游戏,重要的是战略手段和语言交锋。
既然这种方式容易引起纠纷和异议,那么可以考虑明确杜绝。

totellture 2008-12-16 20:40

[quote]原帖由 [i]yalohoo[/i] 于 2008-12-15 19:16 发表 [url=http://69.4.239.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523033&ptid=1605826][img]http://69.4.239.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要不,再开一个百无禁忌版吧!反正里面的所有证据都有可能是假的!也就没人反对这个违规那个违规了!呵呵!个人看法!:smoke [/quote]

搞一个黑暗与[color=Red]光明[/color]不就好了,呵呵

[color=DarkRed][size=7][font=黑体]每方9个人,白天可以任意推票人
           夜晚可以任意PM法官砍人,票数最多的算被砍死[/font][/size][/color]:teeth
[color=Navy][size=7][font=黑体]当然最重要的是,双方身份只有法官知道,每个人都可以视自己为平民哈哈
活到最后,或者活着剩下最后一方,法官宣布游戏结束,身份胜利者加分[/font][/size][/color]
[color=Red][size=7][font=黑体]这样大家都不许相互PM,不许相互QQ讨论游戏,
不许借助任何手段忽悠,只有一条活着和杀人,哈哈[/font][/size][/color]

totellture 2008-12-16 20:49

[size=5][font=黑体]顺便红心送给咖啡,真的是一名 很优秀的玩家
很令我佩服的好人[/font][/size]:excellence
[color=Red][size=5][font=黑体]我想起初和最后他都准确的把握了当好人
的节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font][/size][/color]
[color=DarkRed][size=5][font=黑体]甚至数次对杀手集团起了恻隐之心
我理解,,很理解你[/font][/size][/color]:excellence

[size=5][font=黑体]我决定,为了想他学习,在杀人游戏里,[/font][/size][color=Indigo][size=5][font=黑体]我将一直保持黑体彩字[/font][/size][/color]
[color=Red][size=5][font=黑体]尽管[/font][/size][/color][color=Navy][size=5][font=黑体]无限的麻烦[/font][/size][/color],[color=Red][size=5][font=黑体]带个大家的却是[/font][/size][/color][color=Navy][size=5][font=黑体]不尽的美感[/font][/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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